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南校区)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及附属医院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处,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贵州省普通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为准。
四、资格审查
1.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月14日提供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不在贵州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
2.在我省应征入伍且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5月14日提供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进行资格审查;
3. 2022年5月14日前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未明确2022年8月31日前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8月31前(含8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注册;
5.高职(专科)毕业专业与所报本科招生专业对应关系应符合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其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五、录取程序
1.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第六部分“专业考试”第六条文件精神,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线规则:
(1)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不分科类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含贫困专项计划)130%比例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压线同分考生均为合格;
(2)按以上规则划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50分,低于50分的考生不列入合格范围;
(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4.录取原则: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退役士兵考试、录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文件精神执行;
6.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信息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gmc.edu.cn/)向考生公布;
7.专业成绩查询:专业成绩通过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gmc.edu.cn/)查询;
8.已录取考生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2]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工作
贵州医科大学2022年“专升本”批次专业考试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将按照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86908448(含传真) 0851-88124520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
贵州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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