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专升本录取原则
(一)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录取工作执行。
(二)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为确保招生质量,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可根据生源和考生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贵州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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