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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2020-07-12 17:45:27    来源:贵州专升本    点击:
      一、学校概况

      贵州警察学院是贵州省唯一的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78年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组建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层次的贵州警察学院。70年来,学校先后为省内外公、检、法、司、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

      贵州警察学院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占地面积540亩,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是贵州省首批“文明校园”。学校有馆藏纸质图书72万册、电子图书102万册,拥有价值5040余万余元的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有54个校内实验场所和34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校司法鉴定中心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83名,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124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33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管专家、全省高校“黔灵学者”和省级学术带头人6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在校学生规模5000余人,年均民警培训量4000余人。

      学校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法学和监狱学10个本科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获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专业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现有省级重点支持学科2个,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7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3项。获得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类政府奖48项,其中4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一等奖、省委政法委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和全省科技强警一等奖。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公安政法事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介绍

      1.侦查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侦查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侦查学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刑事执法等工作的公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2.治安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治安学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学导论、治安秩序管理、公安人口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3.公安管理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开展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令等;系统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基层公安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基层警务指挥、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管理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公安管理学导论、行政管理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学、公安政治工作学、公安指挥学、公安决策学、公安组织行为学、公安群众工作、警察公共关系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4.刑事科学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掌握刑事科学技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及相关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图像技术、痕迹物证检验、文件检验学、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法医学、视频侦查技术等。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5.禁毒学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禁毒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禁毒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禁毒行政执法、禁毒刑事执法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禁毒学导论、缉毒战术、违法犯罪案件侦办、禁毒情报、戒毒学、禁毒法律法规、预防、检验与鉴定等知识和技能。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6.警务指挥与战术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理论知识和特种警务作战技能,在“反恐、防暴、处突”执法活动中发挥特殊的单警及协同战斗作用,并能胜任警务执法指挥辅助和教学训练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警务指挥与战术导论 警务谋略学 警务参谋学 警务作战指挥学 警务战术处置行动 警务搏击 应用射击 特警战术 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7.网络安全与执法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网络安全与执法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网络保卫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从事与预防网络犯罪、控制网络犯罪和处置网络犯罪相关的执法、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计算机网络、网络犯罪现场勘查与取证、电子证据分析与鉴定、网络监察与管控、网络攻防战术、网络情报搜集与分析等知识和技能。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8.交通管理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掌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交通管理相关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控制、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事故现场勘查与鉴定、车辆与驾驶人管理、智能交通、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交通工程学。

      招收理工类;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9.法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写作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10.监狱学

      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的奉献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扎实的监狱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领域从事监管矫正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社会学、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矫治心理学、狱政管理学、国外矫正制度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三、招生计划

      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学校公安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5%。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中包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计划。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为贵州省生源,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招生计划.png

     

      五、 报考条件

      报考法学类专业的考生: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适应学校警务化管理要求。

      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均须参加由贵州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 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 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 生源地为贵州(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7. 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 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 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政审。政治考察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并作出最终结论。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1.png

     

      3. 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 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3.png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任一项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学类的考生不参加上述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六、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各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的贵州省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报考我校法学类专业的考生,在本科志愿栏填报。

      公安类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公安类专业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合格的基础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的志愿。

      法学类专业录取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报考我校的省外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次时间进行录取。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同志愿下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进行录取时,若最后一名计划有多名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录取排序靠前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如比较后分数还是相同,则优先录取有特长、担任过学生干部的考生。

      七、复审复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公安类专业学生的考察复审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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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管理与就业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并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学校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和各科成绩合格者,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学生就业。公安专业毕业生,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就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十、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7159,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 真:0851-85407599

      学校官网:http://www.gzjgxy.cn

      第三十条 本简章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简章适用于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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