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学院专升本录取方式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省考试院按考生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投档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军人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四)对于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规定执行。
(六)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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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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