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范学院专升本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我校按省招生考试院投档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理工类按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免试生录取
专升本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退役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录取工作,按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如发现考生体检情况不满足所录取专业要求的,学校将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五)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贵州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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